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1.门头沟区王平镇安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吕立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9月,吕立违规使用公车到王平镇河北村参加其姨母葬礼、购买花圈、接送亲属。吕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向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淑云等4人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向阳社区利用闲置房租金为4名“两委”干部及社工、协管员发放奖金共计4.9万余元。孙淑云、居委会副主任李洪明、专职党委副书记李建英和党委委员兼居委会委员曹存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大兴区魏善庄镇大狼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玉生大操大办、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6月、2017年7月,耿玉生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本村党员到平北、鱼子山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后去龙庆峡、京东大峡谷等风景区旅游,共计消费人民币2.6万余元;2017年2月4日,耿玉生在魏善庄镇某饭店为其父操办80岁生日宴,席设近10桌,其中参加酒宴人员包括本村两委班子成员、部分村民及其他服务管理对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耿玉生因大操大办、组织公款旅游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北京兴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学峰违规公款购物问题。2015年2月,经张学峰提议,北京兴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20件羊绒围巾和3件羊绒衫,计划给员工作为年终福利发放,花费共计人民币12460元。张学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谷区分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春海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间,刘春海用单位公车加油IC卡累计给私家车加油12次,加油费共计3982.28元。刘春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平谷区信访办司机马建国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28日(周六)和2017年12月17日(周日),马建国未经批准两次驾驶公车从平谷出发至北京城区办私事。马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