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2017-10-20| 
             事项名称  | 
            
             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 
        
| 
             法定实施主体  | 
            
             海淀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 
             办理条件  | 
            
             一、旅行社分社办理条件 1、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共场所。 二、旅行社服务网点办理条件 1、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共场所。  | 
        
| 
             主体范围  | 
            
             企业法人  | 
        
| 
             办理依据  |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上地办公中心西侧)三层98-105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咨询电话  | 
            
             010-52807893,010-52807892  | 
        
| 
             法定期限  | 
            
             14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4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结果  | 
            
             旅游社备案登记证明  | 
        
| 
             有效期限  | 
            
             无  | 
        



